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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临时摊位只需30元一个月! 现场等候摊位登记的人数挤爆!

2023-10-22 15:23:13

  ”的原则,有序利用公共空间,合理布局,统筹规划,最大限度激发商家经营和市民消费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化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支持地摊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意见,经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开放第一期临时划线摆卖摊位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设置摊位类型:(1)食品类:小吃摊(限不产生烟火油污类食品)/水果摊/饮料摊;(2)便民服务类:家电维修摊/手工服务摊/理发摊/现场缝纫摊;(3)服装类:服装摊/箱包鞋帽摊;(4)日用百货类:日用百货摊/小家电摊/小商品摊/儿童玩具摊/通讯配件摊/瓷器摊/小家具摊/书报刊摊/杂货摊;(5)饰品类:饰品摊/手工艺品摊/花卉绿植摊;(6)游乐类:儿童游乐摊/广场舞摊(限10个)/广场歌摊(限10个)/个人练歌摊;(7)其他类:商业宣传摊/商业咨询摊/公益宣传摊等。

  1、化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临时摊贩登记申请表(报名现场领取,限申请人本人现场填写,企业法人可委托本企业员工填写);

  已报名的申请人进行公开摇号(确定准予登记人及准予登记摊位编号),对摇中的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

  5、准予登记人凭报名回执到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化州市橘城北路5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执法局窗口一次性缴纳六个月卫生清洁费和垃圾处理费并签署《规范经营承诺书》后领取《化州市城市管理区域临时摊贩登记卡》(有效期六个月);

  1、为避免人群过多聚集,现场报名限申请人(或企业受委托人)本人前来,按先后有序排队,谢绝家属或朋友陪同,否则一律不予受理报名。

  2、每个登记摊位使用期限为六个月,有效期届满前按《化州市城市管理区域临时摊贩登记卡》登记流程及规则重新接受报名摇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摊位。

  3、临时划线摆卖摊位区域均为市政公共用地或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出于公共管理或项目建设需要时,市人民政府可以随时终止登记摊位的使用,收回摆摊用地。

  4、临时划线摆卖摊位按规定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度(1包环境卫生,做到环卫设施完好,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渣土、蚊蝇滋生地;2包市容秩序,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吊挂、乱堆放、乱停放等行为;3包亮化绿化,保持摊位周边绿化整洁,及时制止摊位周边破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的行为,保持摊位周边的景观、灯光和招牌亮化设施完好),摊位经营者在

  5、临时划线摆卖摊位经营者必须自备带盖垃圾容器,保障经营场地卫生清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一律不得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等大功率播放工具叫卖,造成噪声扰民。

  6、临时划线摆卖摊位经营者必须在划定摊位范围内经营,不得随意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得混淆经营,不得擅自移动经营摊位、扩大经营面积、强占他人摊位,不得将摊位转让、出租、出借。

  7、利用临时划线摆卖摊位从事食品类经营的经营者,应当依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到摊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再开展经营活动。

  9、除划定区域外,一律不准在市区内占用公共场所、江岸绿道、公共广场、道路、人行道从事摆摊经营活动。

  10、对擅自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擅自移动经营摊位或扩大经营面积、擅自将登记摊位转让、出租、出借、制造噪声扰民、故意破坏市政公共设施和绿化、乱弃乱丢垃圾、不按要求做好摊位路面保护的摊贩,拒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将予以撤销其《化州市城市管理区域临时摊贩登记卡》,并录入城市管理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地摊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