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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损失、重大担保未及时披露!山西证监局对山西天元绿环科技及董事长魏艾玲等采取行

2023-10-09 13:03:00

  原标题:重大损失、重大担保未及时披露!山西证监局对山西天元绿环科技及董事长魏艾玲等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重大损失、重大担保未及时披露!山西证监局对山西天元绿环科技及董事长魏艾玲等采取行(图1)

  2021年5月21日,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15年至2019年度财务报告中涉及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经查核,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2019年11月,生态环境部组织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对公司搬迁后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开展审核工作,并于2020年7月、2020年12月及2021年2月,分三批公示了对公司2015年至2019年拆解基金补贴进行二次复核结果,复核结果较公司2015年至2019年年报披露的基金补贴收入累计减少20,657,905.00元,导致公司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减少34.68%。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于2021年4月29日才召开董事会进行了补充审议及披露。

  上述行为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下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下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五项的相关规定。

  2021年6月,公司与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井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阳泉天元家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担保金额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3.68%,担保期限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2年6月5日。阳泉天元家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景春控制的企业。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于2022年4月27日才召开董事会进行了补充审议及披露。

  上述行为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及《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相关人员魏艾玲、杨振盛、刘久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财务核算水平,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世界晋商网注意到: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是阳泉市首家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 成立于2010年11月22日。企业法人:魏艾玲。注册资本:52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中国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 也是 2022年度山西省上市后备层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主要包括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等进入国家环保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废旧家用电器。经过公司多年的积累,公司与部分供应商形成了多年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全面的回收网络,保证了供应产品的价格、质量和数量。

重大损失、重大担保未及时披露!山西证监局对山西天元绿环科技及董事长魏艾玲等采取行(图2)

  绿环科技2022年4月27日晚间发布2021年年报称,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1235.98万元,上年同期净亏损165.33万元,亏损扩大;营业收入7728.36万元,同比增长29.9%;基本每股收益-0.24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0.04元

  据阳泉电视台2020年报道:山西正和天元科贸集团创建于1982年,前身是供销社家电门市部,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家用电器销售、绿色家电回收及无害化处理、新能源汽车销售、报废汽车回收处理等产业为一体的集团化公司。公司学习、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德善文化,持续开展关爱贫困儿童、慰问部队、为社区孤寡老人提供午餐等公益活动,仁爱感恩回报社会。

  目前公司家电主业年销售额近两亿元,天元商厦位列全国家电百强店;比亚迪汽车4S店成为全国非一线城市第一家五星级店;绿环公司成为我市第一家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企业。近五年来,公司累计提供岗位2000余人次,纳税超2000万元,为阳泉市经济的转型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